總目標

總目標 (《小學課程綱要》中國語文科總目標)

  1. 提高讀寫聽説能力、思維能力、審美能力和自學能力;
  2. 培養語文學習的興趣、良好的語文學習態度和習慣;
  3. 培養審美情趣,陶冶性情;
  4. 培養品德,加強對社群的責任感;
  5. 體驗中華文化,培養對國家、民族的感情。